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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推荐2023年度湖北省中小企业 公共服务严选服务机构和特聘服务专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14 11:28:06 来源:- 阅读量:0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协会、商会,省中心各业务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关于推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有效运营的指导意见》和《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等文件精神,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引导优质服务机构和专家为广大中小微企业提供精准服务,促进我省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拟在全省范围内推选一批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严选服务机构和特聘服务专家,现将申报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为综合服务机构、专业服务机构。

综合服务机构是指不以营利为主要目的,具有多种服务

功能,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资源组织、诉求受理和公共关系协调等公共性、公益性服务,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中起着核心和引导作用的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园区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商会等。

专业服务机构是指为中小企业提供政策信息、数字化、技术创新和质量、创业、人才和培训、投融资、市场开拓、管理咨询、法律等服务的机构。

专家是具有申报条件规定的学历、职称或职务,在综合服务机构或专业服务机构,以及在高等院校、某领域研究部门工作,具备中小企业服务专业知识或专业技能的人员;拥有组织实施中小企业服务活动经验丰富的人员;在中小企业服务专业领域内有较高造诣和权威的专业人士。

二、申报条件

(一)湖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严选服务机构申报(见附件1)

(二)湖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特聘服务专家申报(见附件2)

三、申报材料

(一)严选服务机构申报推荐

推荐单位按照《湖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严选服务机构认定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组织申报机构提供以下内容。

1.填写《湖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严选机构申请报告》(见附件1-2);

2.开展相关服务的证明材料(通知、照片、总结等);

3.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4.上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

5.办公场所产权证明或长期租赁合同复印件;

6.须提供注明来源的真实可查征信材料(信用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相关网站截图)。

7.能够证明符合申报条件的其他材料和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二)特聘服务专家申报推荐

推荐单位按照《湖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特聘服务专家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组织申报专家填报《湖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特聘服务专家申报推荐表》(见附件2

四、申报推荐程序

(一)申报单位、个人请将申报材料纸质版盖公章同版电子版)于20214日前报推荐单位

(二)各地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行业协会、商会、省中心各业务部门,请对照《湖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严选服务机构认定管理办法》、《湖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特聘服务专家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认定条件,对机构和专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初审,根据审查情况签署推荐意见后,于2023年 8月18日前将正式推荐文件、《湖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严选服务机构推荐表》(见附件1-1)、《湖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特聘服务专家申报推荐表》(见附件2-1),连同被推荐机构和专家纸质申报材料及同版电子版,一并报送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三)三年有效期满(2020年认定)的严选服务机构和特聘服务专家,根据《湖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严选服务机构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五条,《湖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特聘服务专家认定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可自愿重新申报。

有关联关系的服务机构、与有效期内严选服务机构存在关联关系的服务机构不得重复申报。对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服务机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3年内不得申报。

五、联系方式

体系部联系人:王尚俊、汪莹

联系电话: 027-86790971

电子邮箱:345700127@qq.com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徐东大街338号

附件1:湖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严选服务机构认定管理办法

附件2:湖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特聘服务专家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湖北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202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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